发布时间:2024-12-26 13:29 来源:中国食品报网
记者从市场监管总局网站获悉,为切实有效提升基层执法效能,市场监管总局启动“1+N”食品安全违法案件查办指南体系建设(即1个案件查办通用指南+N个办案指南),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近日首批制定发布了《食品安全违法案件查办通用指南》和《食品安全执法办案指南(一)》(以下称“两个《指南》”)。
《食品安全违法案件查办通用指南》对食品安全案件办理程序、规范和技巧进行了详细的规定,包括:案件来源、线索分析和立案、案前准备、调查取证、案件调查终结报告、案件审核、处罚告知、陈述申辩和听证、重大复杂案件的处理、处罚决定、送达、执行与结案、立卷归档13项内容;《食品安全执法办案指南(一)》 针对“无证从事散装食品销售”“擅自变更经营许可证主体业态”“擅自变更食品经营许可证经营项目”“许可证过期”“标签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标签、说明书瑕疵”等6种基层常见轻微违法行为的特点、调查内容及技巧、案件定性及处罚、相关问题分析4方面内容进行详细解读。
市场监管总局表示,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在办理类似案件时,可以随时查询参考,提升执法的标准化和规范化水平,实现“类案同罚”“过罚相当”的目标。基层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可以引述两个《指南》的内容进行说理,加强对经营主体的教育引导,更好地统筹执法力度和温度。
市场监管总局将以发布两个《指南》为契机,“手把手”为基层提供执法指导,推动实现全国市场监管食品安全领域执法标准、执法程序、执法尺度“三个统一”。促进基层食品安全行政执法标准化、流程化,加强轻微违法行为案件查办指引,切实加强市场监管队伍建设。持续推动后续执法指南的制定出台,完善“1+N”食品安全违法案件查办指南体系,切实加强对食品安全执法的指导,有效解决“类案不同罚”“过罚不当”等问题,进一步规范涉企执法行为,激发经营主体活力,更好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责任编辑:小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