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07-03 13:25 来源:中国食品报网
自7月1日起,从事重点液态食品道路散装运输的道路运输经营者,须依法取得重点液态食品道路散装运输准运证后,方可开展相关运输业务。植物油、调味品、酒类、食糖、淀粉糖等重点液态食品散装运输是食品流通链条的关键环节,为规范行业发展,市场监管总局此前会同相关部门制定了《重点液态食品道路散装运输准运管理办法》《重点液态食品道路散装运输联单管理工作规范》等规定,公布了《实行道路散装运输许可制度的重点液态食品目录》。
“持证”落地提速
当前,全国各省市市场监管部门精准对标国家统一标准,结合区域食品产业特色、物流运输特点,分层推进重点液态食品道路散装运输准运证核发工作。
从发证时间和区域分布来看,全国发证工作由试点探索转向全面普及,各地政务服务持续优化、核查标准日趋统一,行业合规化进程显著加快。
2月,重庆市九龙坡区市场监管局向红蜻蜓(重庆)植物油脂有限公司颁发全市首张重点液态食品道路散装运输准运证,标志着新修订食品安全法施行后,重点液态食品道路散装运输许可制度在重庆率先落地实施,为食品安全监管再添重要保障。
3月,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良庆区市场监管局为南宁市军粮供应有限公司颁发广西首张重点液态食品道路散装运输准运证,聚焦粮油液态食品运输安全,筑牢区域民生食品流通防线。
4月,北京市朝阳区市场监管局向辖区某罐车运输经营者核发了全市首张重点液态食品道路散装运输准运证及运输容器证明,标志着重点液态食品道路散装运输许可制度在北京正式落地实施。核发过程依托北京“e窗通”平台,实现该许可全国率先“一网通办、全程网办”,以审批服务优化和智慧监管升级,拧紧重点液态食品运输环节的食品安全“安全阀”。
5月,山东省首张重点液态食品道路散装运输准运证在济南市莱芜区正式核发。同月,河南省洛阳市偃师区发放全市首张重点液态食品道路散装运输准运证。
6月,福建省泉州市泉港区市场监管局向泉州市港隆物流有限公司发放了全省首张重点液态食品道路散装运输准运证及运输容器证明。同月,四川省成都市首张重点液态食品道路散装运输准运证在青白江区核发。
数据显示,截至6月30日,全国已向相关道路运输经营者核发重点液态食品道路散装运输准运证1239张,配发运输容器证明6949张。
全链条长效监管
重点液态食品道路散装运输许可制度的全面落地,并非短期监管整治,而是行业转型升级、长效治理的新起点。
北京市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首张重点液态食品道路散装运输电子准运证的核发,是北京落实新修订食品安全法、强化食品全链条监管的重要举措。下一步,全市将持续加强政策宣传解读,指导相关经营主体严格执行运输联单管理规范,强化与交通运输等部门的协同联动,聚焦交付、装卸、运输全环节强化监管,严密防范食品安全风险。同时罐车运输经营者要确保自7月1日起“持证”合规运营,共同筑牢重点液态食品运输环节的食品安全防线。
青白江区市场监管局食品经营安全监管科有关负责人指出,新规实施后,市场监管部门将联合交通执法部门开展常态化路面抽查、专项督查,要求运输车辆随车携带准运证、运输容器证明等资质材料,方便路面执法人员随时核查。
市场监管总局食品生产经营司监管五处处长刘一晨表示,新规明确罐式容器必须专属专用、喷涂食品专用标识,严禁食品罐体运输化工原料、普通货物等非食品品类,从硬件层面杜绝交叉污染风险。同时全面推行运输联单管理制度,要求发货、承运、收货三方全程落实“查验资质、如实填单、全程留痕、归档备查”制度,实现每一批次液态食品运输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责任可究,构建全链条追溯体系。
在长效监管落地层面,刘一晨表示,后续市场监管总局将指导地方市场监管部门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强化运输全过程协同监管,督促相关道路运输经营者、食品生产经营者全面执行重点液态道路散装运输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严查严处,一查到底,全力保障公众食品安全。
责任编辑:小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