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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味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公开征求意见

发布时间:2026-07-24 13:13    来源:中国食品报网

  为进一步规范调味品生产许可审查工作,适应行业升级、工艺革新与产品迭代发展新形势,筑牢调味品质量安全防线,近日,市场监管总局研究起草《调味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并于8月21日前面向社会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旨在督促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规范调味品生产许可工作,推动调味品行业高质量发展。

  《征求意见稿》对酱油、食醋等多个类别许可审查细则进行合并统一,统一了生产场所、设备设施、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人员管理、管理制度、试制产品检验等要求,并进行系统性优化完善,系统强化生产全过程的食品安全风险防控要求。

  结合调味品行业实际情况,《征求意见稿》中调整了许可范围。食品类别编号由0301至0307调整为0301至0312。作出调整的类别分别是:香辛料调味品类别编号0305、坚果与籽类泥酱类别编号0307、调味糖浆0308、料酒0309、水产调味品0310、复合调味料0311、其他调味品0312。

  各食品类别名称、层次结构调整如下:一是删除“配制酱油”,将“酿造酱油”调整为“酱油”,将酱油类别分为高盐稀态发酵酱油(含固稀发酵酱油)、低盐固态发酵酱油;二是删除“配制食醋”,将“酿造食醋”调整为“食醋”,将食醋类别分为固态发酵食醋、液态发酵食醋;三是删除“强力味精”,将味精类别分为味精(谷氨酸钠99%)、加盐味精、增鲜味精;四是将“酱类”调整为“酿造酱”,并将酿造酱类别扩展至大豆酱(黄酱)、稀黄酱、甜面酱、蚕豆酱、豆瓣酱(包括郫县豆瓣)、大酱、其他酿造酱;五是增加香辛料调味品,将原调味料类别中“食用调味油”调整为“香辛料油”,将香辛料调味品类别分为香辛料及粉、香辛料油、香辛料汁、香辛料酱、咖喱、油辣酱、其他香辛料调味品;六是增加食用盐,类别包括普通食用盐、低钠食用盐、风味食用盐、特殊工艺食用盐、食品加工用盐;七是增加坚果与籽类泥酱;八是增加调味糖浆;九是增加料酒;十是增加水产调味品,类别包括发酵型水产调味品、非发酵型水产调味品;十一是删除原“鸡精调味料”,将其纳入复合调味料中,复合调味料类别分为液体复合调味料、半固体复合调味料、固态复合调味料;十二是增加其他调味品。调整后的范围能够更好满足调味品行业发展需求,覆盖我国全部调味品产品品种。

  《征求意见稿》明确,下一步,市场监管总局将加快推进《调味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落地实施,持续强化调味品生产环节准入把关,引导企业诚信自律、规范经营,推动调味品行业高质量发展。

责任编辑:小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