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食品向健康高品质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认证机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建立了低嘌呤食品认证制度。
《低嘌呤食品认证规则》和《低嘌呤食品认证标志》已经依法于2024年12月13日在国家认监委完成了正式备案,具有法律效力。
根据国家相关规定,通过低嘌呤食品认证的产品,可以在包装、标签、广告、宣传、说明书等使用低嘌呤食品认证标志,以证明该食品通过了低嘌呤食品认证。
本中心颁发的认证证书均可在国家认监委官方网站和全球绿色联盟认证中心官网查询。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正式受理低嘌呤食品认证的申请。现予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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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绿色联盟(北京)食品安全认证中心
二0二四年十二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