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02-10 09:40
为维护消费者权益、引导消费,规范绿盟食品质量认证工作,进一步促进食品行业产品质量水平的提高,引导中国食品产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国居民膳食指南》建立了绿盟食品质量认证制度。
绿盟食品是指不仅符合普通食品的质量标准要求,而且其产品主要质量指标达到了绿盟食品质量认证规定要求以及产品的危害因素控制达到了人体可接受水平,所以称绿盟食品为品质优良的食品。
绿盟食品质量认证规定通过认证的产品食品中对人体有益成分的质量性能指标,大于执行标准规定指标5-15%以上、对人体有害指标控制在低于标准基数5-15%以下的品质优良产品,高于标准比率越高等级越高。
绿盟食品质量等级
是指食品产品主要质量指标达到了绿盟食品质量规定要求程度和产品的危害因素控制达到规定要求程度的定性。这些因素的多少就决定了绿盟食品质量的等级。目前划分为三个类别, A级(绿标)、B级(橙标)、C级:(蓝标)。
A级食品应满足以下(可选)要素要求
1)产品中对人体有益成分的质量性能标准基数大于规定指标15%以上的;
2)产品中对人体有害指标控制在低于标准基数15%以下的;
3)产品中微生物指标控制在低于标准基数15%以下的;
4)产品中农药残留量指标控制在低于标准基数15%以下的;
5)产品中食品添加剂最大残留量控制在低于标准基数15%以下的。
B级食品应满足以下(可选)要素要求
1)产品中对人体有益成分的质量性能标准基数大于规定指标10%以上的;
2)产品中对人体有害指标控制在低于标准基数10%以下的;
3)产品中微生物指标控制在低于标准基数10%以下的;
4)产品中农药残留量指标控制在低于标准基数10%以下的;
5)产品中食品添加剂最大残留量控制在低于标准基数10%以下的。
C级食品应满足以下(可选)要素要求
1)产品中对人体有益成分的质量性能标准基数大于规定指标5%以上的;
2)产品中对人体有害指标控制在低于标准基数5%以下的;
3)产品中微生物指标控制在低于标准基数5%以下的;
4)产品中农药残留量指标控制在低于标准基数5%以下的;
5)产品中食品添加剂最大残留量控制在低于标准基数5%以下的。
绿盟食品质量认证对象
食品企业需要证明生产的产品高于国家标准的,需要证明生产的产品是优质食品的,产品市场采信度不够的,需要扩大产品知名度的,都可以通过绿盟食品质量认证,利用绿盟食品质量认证标志为消费者传递信任,扩大市场销售。
申请绿盟食品质量认证的基本条件
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2)建立了文件化的食品安全质量体系,正式运行时间不少于 3 个月。
3)产品符合国家标准及相关的行业标准,产品生产形成销售不少于 6个月。
4)产品质量稳定,能正常批量生产,一年内未见不良记录。
5)申请产品是预包装食品。
6)申请产品食品中对人体有益成分的质量性能指标,大于执行标准规定指标5-15%以上、对人体有害指标控制在低于标准基数5-15%以下的品质优良的食品。
绿盟食品质量认证范围
主要包括:粮食加工品、食用油、调味品、预包装肉及制品、乳制品、饮料、方便食品、糕点食品、罐头食品、速冻食品、糖果食品、茶叶及制品、酒类食品、预包装蔬菜及制品、预包装水果及制品、坚果和籽类食品、预包装禽蛋制品、可可制品、食糖制品、预包装水产及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豆制品、蜂产品、特殊膳食用食品 、营养补充食品、保健食品等26个类别产品,详见《绿盟食品质量认证业务范围》
绿盟食品质量认证标志 只有通过“绿盟食品质量认证”的产品,才可以在包装、标签、广告、宣传、说明书等使用“绿盟食品质量认证标志”,以证明该食品通过了绿盟食品质量认证。
责任编辑:小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