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监督

仙桃段某顿、刘某销售假冒“五粮液”获刑

发布时间:2018-08-10 14:52    

  由仙桃市食药监管局查处并移交公安的段某顿、刘某销售假酒案,2018年5月16日在仙桃市人民法院对该案进行判决,判处段某顿一年六个月和刘某一年有期徒刑。

    2016年7月20日,仙桃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查扣了1家烟酒店疑似冒牌的“五粮液”白酒,将线索移交公安。仙桃市公安局食品药品犯罪案件侦查支队立案展开侦查,多次前往襄阳、十堰、北京等地调查取证,并抓获嫌疑人刘某、段某顿,查获部分假酒。
    经查,2015年9月至2016年9月,段某顿低价购进210瓶假冒“1618型”及72瓶“普五”型五粮液白酒,以每瓶320元、280元不等价格销售给刘某,刘某又将这批白酒高价分批次销售给秦某、李某等烟酒销售商,此案涉案价值16万余元。经四川省宜宾五粮液集团有限公司鉴定,段某顿购进的白酒皆为假冒该公司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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