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09-04 09:36 来源: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近期,按照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有关规定和要求,我局组织抽检饼干,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蛋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豆制品,方便食品,糕点,罐头,酒类,粮食加工品,肉制品,乳制品,食糖,食用农产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蔬菜制品,薯类和膨化食品,水产制品,水果制品,速冻食品,糖果制品,调味品,饮料等23类食品200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199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检测项目见附件。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方便食品1批次,1批次不合格;饼干10批次,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5批次,蛋制品2批次,淀粉及淀粉制品6批次,豆制品1批次,糕点14批次,罐头4批次,酒类12批次,粮食加工品25批次,肉制品16批次,乳制品7批次,食糖3批次,食用农产品37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7批次,蔬菜制品3批次,薯类和膨化食品1批次,水产制品1批次,水果制品5批次,速冻食品3批次,糖果制品1批次,调味品14批次,饮料22批次,未检出不合格。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河北优谷佳合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膳谷嘉果1598(冲调谷物粉),霉菌检出值210CFU/g、160CFU/g、120CFU/g、50CFU/g、70CFU/g。标准规定为n=5,c=2,m=50,M=102。检验机构为石家庄市食品药品检验中心。
三、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责成相关设区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处理。公众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请拨打河北省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电话“12331”进行举报。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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