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监督

南省食药监局关于170批次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的通告

发布时间:2018-09-14 10:42    来源: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近期,海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食用农产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2类产品170批次,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155批次,不合格样品15批次。检测项目见附件。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抽检食用农产品150批次,其中合格样品135批次;抽检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20批次,其中合格样品20批次。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

    (一)文昌清澜海锋大排档销售的鸡腿螺,呋喃西林代谢物检测值为1.82μ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海南省食品检验检测中心。

    (二)三亚凤凰福运蛋品批发行销售的康莱顺红蛋,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检测值为120.0μ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海南省食品检验检测中心。

    (三)昌江石碌罗任娟菜摊销售的黄豆芽,4-氯苯氧乙酸钠检测值为0.91m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海南省食品检验检测中心。

    (四)澄迈金江批发市场吕海梅摊位销售的豆芽,4-氯苯氧乙酸钠检测值为0.077m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海南省食品检验检测中心。

    (五)陵水椰林陵城中心农贸市场陈贵梅蔬菜摊销售的绿豆芽,4-氯苯氧乙酸钠检测值为0.31m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海南省食品检验检测中心。

    (六)海南琼中万家惠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豆芽,4-氯苯氧乙酸钠检测值为0.42m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海南省食品检验检测中心。

    (七)临高西华市场王东生摊位销售的牛肉,地塞米松检测值为3.1μg/kg,标准规定为≤0.75μg/kg。检验机构为海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八)儋州市南丰镇农贸市场蒋美娟鸡鸭摊销售的文昌鸡,氯霉素检测值为0.27μ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海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九)三亚源合副食品商行销售的营养蛋,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检测值为5.3μ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海南省食品检验检测中心。

    (十)儋州那大万鑫农贸市场温秋霞副食摊销售的鲜鸭蛋,氟苯尼考检测值为134.8μ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海南省食品检验检测中心。

    (十一)海南盛盛百佳汇商贸有限公司海榆店销售的鲜鸡蛋(白),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检测值为 1502.1μ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海南省食品检验检测中心。

    (十二)儋州八一昇鸿农贸市场梁凤园蔬菜摊销售的芹菜,毒死蜱检测值为0.96mg/kg,标准规定为≤0.05mg/kg。检验机构为海南省食品检验检测中心。

    (十三)儋州八一昇鸿农贸市场符代花蔬菜摊销售的芹菜,毒死蜱检测值为1.6mg/kg,标准规定为≤0.05mg/kg。检验机构为海南省食品检验检测中心。

    (十四)五指山每日蔬果商行销售的小芹菜,氧乐果检测值为0.15mg/kg,标准规定为≤0.02mg/kg。检验机构为海南省食品检验检测中心。
    (十五)海南南国超市贸易有限公司鑫万福分公司销售的香芹(规格:666g/袋),克百威检测值为0.062mg/kg,标准规定为≤0.02mg/kg。检验机构为海南省食品检验检测中心。

    三、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经依法采取措施予以查处,并责令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查清进货渠道、产地等信息并向相关部门报告;责令食用农产品销售者对不合格产品立即采取停止销售等措施防控风险。不合格产品的风险防控措施以及核查处置结果将在相关市县食药监管局官网予以公布。

    海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欢迎公众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如果在市场上发现有毒有害食品,请拨打12331投诉举报,如经查实,最高可获50万元奖励。


 


责任编辑:小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