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10-15 09:38 来源: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根据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2018年食品安全抽检计划》部署,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抽检转移地方和匹配任务粮食加工品、食品添加剂、食用农产品三大类食品,共计179批次样品。其中,粮食加工品57批次,全部合格;食品添加剂24批次,全部合格;食用农产品98批次, 3批次不合格。现通告如下:
一、不合格样品所涉及的被抽样单位、产品和不合格指标为:1. 天津华润万家生活超市有限公司汉沽四纬路分店销售的标称平山县西柏坡华润希望小镇润农农民专业合作社生产的西柏坡土特产山区蛋(鸡蛋)氟苯尼考项目不符合国家标准;2. 天津市河东区刘金清杂粮店销售的标称蓟县养殖户冀学刚生产的粉皮鸡蛋氟苯尼考项目不符合国家标准;3. 天津市河东区王文章粮油店销售的供货商为蓟县供货商袁建强的粉壳鸡蛋氟苯尼考项目不符合国家标准。
二、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由滨海新区、河东区、蓟州区市场监管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已责令以上食用农产品销售者对不合格产品立即采取停止销售等措施控制风险。市市场监管委要求上述区局对不合格产品进一步调查处理,查清不合格产品的进货渠道、产地等信息,制定整改措施。
特此通告。
责任编辑:小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