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10-25 10:08 来源: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要求,以及本市2018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和相应的抽检细则,我局组织抽检了餐饮食品、啤酒、谷物粉类制品、瓶/桶装饮用水、其他粮食加工品(不含谷物粉类制品)、豆制品、水果、酱腌菜、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9类食品共542批次样品,其中合格样品537批次,不合格样品5批次(抽检信息详见附件)。
一、总体情况:
餐饮食品176批次,其中合格样品172批次,不合格样品4批次;啤酒157批次,全部合格;谷物粉类制品60批次,全部合格;瓶/桶装饮用水32批次,全部合格;其他粮食加工品(不含谷物粉类制品)30批次,全部合格;豆制品29批次,全部合格;水果28批次,全部合格;酱腌菜25批次,全部合格;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5批次,其中合格样品4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
二、不合格样品情况:
1.北京馋嘴猫餐饮服务有限公司使用、消毒的杯子、骨碟,不合格项目均为大肠菌群,经检测实测值均为检出/50cm2,标准值规定为不得检出/50cm2。检验机构为北京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2.北京鑫百万金科园餐饮服务有限公司使用、消毒的斜料碟、方料碟,不合格项目均为大肠菌群,经检测实测值均为检出/50cm2,标准值规定为不得检出/50cm2。检验机构为北京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3.北京沁香苑食府使用的煎炸过程油,不合格项目为极性组分,经检测实测值为32.8%,标准值规定为≤27%。检验机构为谱尼测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三、针对在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我局已要求食品生产经营者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依法对其进行立案调查。
特此公告。
责任编辑:小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