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11-05 09:41 来源: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近期,青海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承担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中央转移地方任务,组织抽检了餐饮食品、糕点、食用农产品、调味品、食糖、食用油脂及其制品6大类食品94批次,检出不合格食品5批次,具体检验项目见附件。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总体抽检情况
本次抽检餐饮食品29批次、糕点6批次、食糖1批次、食用农产品38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4批次、调味品16批次;其中检出2批次餐饮食品、1批次食糖、1批次糕点及1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不合格。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
(一)玉树市佳禾超市经销,标称兰州迎客松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分装)生产的白砂糖,色值检出值为237 IU,标准规定为≤150 IU,检验机构为:国家轻工业食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
(二)乌兰县牧民平价超市经销,标称河北益美世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海绵蛋糕,过氧化值检出值为0.35 g/100g,标准规定为≤0.25 g/100g,铝的残留量检出值为357 mg/kg,标准规定为≤100 mg/kg,检验机构为:国家轻工业食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
(三)乌兰县西大街2号商品房乌兰县小厨房餐馆的煎炸过程用油,羰基价检出值为80.7 meq/kg,标准规定为≤50 meq/kg;极性组分检出值为31.3 %,标准规定为≤27 %,检验机构为:国家轻工业食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
(四)乌兰县车站路西侧电影院西侧4号门面乌兰县回笼干拌面的油条铝的残留量检出值为470 mg/kg,标准定为≤100mg/kg,检验机构为:国家轻工业食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
(五)乌兰县车站路西侧乌兰县黎明早餐店的油条铝的残留量检出值为355 mg/kg,标准定为≤100mg/kg,检验机构为:国家轻工业食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
对上述抽检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责成相关地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法予以查处,并采取风险控制措施;有关地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必须在3个月内完成核查处置工作并在本地官网进行公开的同时,向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报送不合格产品风险控制和核查处置情况,对没有按时完成处置工作的地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特别提醒消费者,如已购买或在市场上发现公告所列的不合格食品时,请及时拨打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电话12331进行投诉举报。
特此通告。
责任编辑:小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