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11-07 09:41 来源: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为警示消费者,切实保证广大消费者的饮食安全,我局现对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2018年第38期)进行公示。
近期,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抽检糕点、酒类、粮食加工品、水产制品等4类110批次样品,不合格样品1批次。检测项目见附件。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一、总体情况:糕点11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酒类29批次,粮食加工品69批次,水产制品1批次,均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德惠市百姓食品超市销售的标称吉林市亿发食品厂生产的板栗饼,菌落总数检出值32000CFU/g、38000CFU/g、42000CFU/g、37000CFU/g、48000CFU/g,标准规定为标准规定为5次检测结果均不得超过100000CFU/g且至少3次检测结果不超过10000CFU/g。检验机构为吉林省安信食品技术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三、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通报各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依法予以查处。吉林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责令食品生产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进行整改;长春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责令经营环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
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食品药品监管部门12331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责任编辑:小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