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11-08 11:48 来源: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市场监管总局关于24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18年第36号),涉及我省1家食品经营企业。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长春欧亚超市连锁经营有限公司长新店销售的“菠菜”
(一)抽检基本情况。经沈阳食品检验所检验,长春欧亚超市连锁经营有限公司长新店销售的菠菜,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吉林省食品稽查总队执法人员于2018年8月14日将不合格报告送达当事人签收。经调查,该单位销售的菠菜由欧亚农产品物流园购进,欧亚生鲜事业部统一配送,并提供了销售商的资质,采购协议书,产地证明,检验报告(食品批号为2018-07-26)。配送到长新店菠菜3.5公斤,其中0.35公斤为降质商品已丢弃,其余3.15公斤已全部销售完毕。
二、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食品药品监管部门12331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责任编辑:小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