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监督

吉林省市监厅关于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的公示

发布时间:2018-11-13 11:05    来源: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为警示消费者,切实保证广大消费者的饮食安全,我厅现对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2018年第39期)进行公示。

    近期,原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抽检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酒类、粮食加工品、水产制品等4类120批次样品,不合格样品1批次。检测项目见附件。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一、总体情况:酒类8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2批次,粮食加工品107批次,水产制品3批次,均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吉林市昌邑区多又惠超市销售的标称吉林市東津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紫情人葡萄酒(葡萄酒),酒精度检出值4.5%vol,标准规定为6.0-8.0%vol;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检出值0.130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糖精钠(以糖精计)检出值0.0146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吉林省安信食品技术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三、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已通报各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依法予以查处。吉林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责令食品生产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吉林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责令经营环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

    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监管部门12331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责任编辑:小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