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11-19 11:32 来源: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市场监管总局关于22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18年第37号),涉及我省1家食品经营企业。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朝阳区秋林里道斯食品店销售的“秋林里道斯儿童肠”
(一)抽检基本情况。经吉林省食品检验所检验,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秋林里道斯食品店销售的来自哈尔滨秋林里道斯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的秋林里道斯儿童肠,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长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朝阳分局执法人员于2018年8月24日将不合格报告送达当事人签收。经调查,该食品店共购进了秋林里道斯儿童肠20袋,规格为400g/袋(生产日期为2018-08-01),抽样检验12袋,其余8袋已全部售出,没有库存。
二、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食品药品监管部门12331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责任编辑:小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