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监督

福建省食药监局关于不合格食品处置情况的通告

发布时间:2018-11-29 14:33    来源: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的《市场监管总局关于33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18年第39号)涉及我省1家食品经营企业。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抽样编号为GC18000000001731879的核查处置情况

    (一)抽检基本情况

天猫互惠食品专营店(经营者为福建沙县郑湖垚香胡记板鸭食品厂)在天猫(网站)销售的标称福建沙县郑湖垚香胡记板鸭食品厂生产的板鸭,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生产日期(批号)为2018年7月9日。

    (二)生产/流通环节核查处置情况

经查,该企业共生产21袋(其中20袋已消费完毕,1袋企业自检使用),不合格原因由于厂家灭菌温度、时间未达要求造成,三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决定处没收违法所得60元,并罚款5000元。

    二、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食品药品监管部门12331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责任编辑:小牛